我和我的老公感情破裂,要离婚,他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他平常天天不着家,工资也不高,对孩子和我都不管不顾的,我工作也挺忙,平时都是由姥姥姥爷帮忙接送孩子幼儿园,我回到家姥姥姥爷再回家,我一边看孩子一边收拾屋子,他回来特别晚,要么就是说有应酬,要么就说工作忙,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离婚起诉他,我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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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2020-04-13 06:19: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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