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方在两年前离婚了。我们有一个女儿判给了他。由于太过思念女儿,并且我觉得他不能给予孩子很好的照顾。我想要夺回抚养权。如何才能变更抚养权?我应该怎么做?

黑龙江 - 大兴安岭 离婚
1位律师回复

车祸调解法务

地区:黑龙江 - 大兴安岭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2020-04-01 11:23:0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大兴安岭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