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打算要把我们现在共同所有这个房产去赠予给我们的孩子,如果我们现在已经完成了产权登记转移之后,还能再继续任意去撤销吗?

黑龙江 - 佳木斯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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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自己的孩子,完成产权转移登记之后,父母就丧失了对房产单独处置的权利,并且不能任意撤销赠与。凡涉及房屋赠与,进行完不动产变更之后,便不得任意撤销。对于父母赠与自己孩子的房产同样如此。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孩子不尽抚养义务,符合上述
(二),因此赠与人可以将房子要回来。赠与子女房子有哪些需要注意?
1.房屋一旦赠与女子,除《合同法》规定的三种情形外,不得擅自撤销。
2.房屋赠与子女,产权即归子女所有,之后子女买卖或抵押房产,父母也无权干涉。
3.如果子女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而想追回房产,需在赠与人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力。一年后行使权力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020-03-30 08:4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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