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刚认识了一个女朋友,我爸妈挺喜欢的,来我家,我爸妈给了他一万块钱的彩礼,让他们尽快结婚,现在他们要分手,我弟弟要把彩礼要回来,一般什么情况下彩礼需要返还?

徐** 江苏 - 泰州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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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情况可请求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0-03-10 16:3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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