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他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然后利用手机短信和电话的方式,然后通过虚构的事实事实我就往他的账号打款或转账,这样的行为是否属于诈骗的行为。

天津 - 宝坻区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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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务

地区:天津 - 宝坻区

通讯信息诈骗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手机短信、固定电话、网络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其实往往并不高明,但每年全国各地都会发生大量的通讯信息诈骗案件,使受害群众蒙受大量的财产损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缺乏防范知识和防范意识薄弱。所以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要不断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牢记六点防范准则:安全账号不存在;高危号段要牢记;涉及转款要谨慎;转接电话不轻信;陌生链接不要点;第一时间要报警

2020-02-23 15:3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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