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认识了一个男朋友和他男朋友,回家的时候,对方给了我的朋友彩礼,现在她要和她的男朋友分手,这个彩礼需要退给他吗?一般什么情况下会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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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你们双方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且不属于上述情况,那么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钱。

2020-01-03 14:3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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