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年以前,我借给了对方一笔钱,但是没有打欠条,可是我可以有通话录音,能够证明我们之间有借款的关系,而且也有转账的,这个凭证那在法律上可以被认定为借款关系成立的吗?该怎么维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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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好,您咨询的是借款合同纠纷相关问题;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3.你借给对方一笔钱,没打借条,你可以通话录音证明借款关系及转账凭证,一般也可以认定为借款关系成立;因此,可以使用录音证据起诉的。 4.你可首先与对方协商,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依法起诉。

2019-12-30 09:1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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