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住的房屋是在婚前购买的,只登记在南方一个人的名下,但是我现在有转账证明,证明我出资15万是帮男方支付的首付,我离婚的时候双方也是共同还贷的,可以要求男方返还女方支付的15万元吗?

黑龙江 - 大兴安岭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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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说员

地区:黑龙江 - 大兴安岭


一,因为房屋是在婚前购买,并且只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该房屋从性质上来说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第
二,如果女方有转账凭证证明出资15万帮助男方支付首付的,可以要求男方返还女方支付的15万元。第
三,关于房屋的贷款,因为是男女双方在婚后共同贷款并且共同还贷,那么婚后所偿还的贷款的一半是属于女方所有的,女方可以要求分得该部分队员的增值部分。具体的费用要根据离婚时女方所共同参与还贷部分的数额以及房屋当时的具体价值进行折算。

2019-12-25 19:2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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