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朋友同居了三个月,现在我们已经分手了,那方房子是我们一起凑钱购买的,房子应该归属谁?今天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我怀孕了,我是不是应该打掉,我又怕我前男友不负责任

云南 - 楚雄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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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答疑法务

地区:云南 - 楚雄

答:
1、子女:婚生的与非婚生子女一样,不应当受歧视。男方应当承担孩子的生活、教育、等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2、同居关系:法律不保护同居关系,不受理单独提起的解除同居关系诉讼,但是,可以在提起财产分割的诉讼中,一并解除同居关系。

2019-12-22 00:16: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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