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我的朋友签订了借款协议的,约定今年6月把我的2万块还清的,可是超过3个月时间都没有还,属于违约的,我可以要求他支付违约金和履行债务吗?

江西 - 赣州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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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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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签了协议却没有履行,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在庭审阶段可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19-12-18 22:4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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