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他是住在十层的业主。他在阳台上种了几盆花,前两天在浇花的过程中不小心把画碰掉了,导致花盆儿。掉落的时候砸伤了人。那么对于叔叔他高空抛物之伤害是否应该承担受害人的伤害和损失的责任?

台湾 - 屏东县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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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维权法务

地区:台湾 - 屏东县

高空抛物人损害,是指行为人从高空(多为城市中的高层建筑物)抛出物品,这一行为对恰好在高层建筑物附近的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了伤害与损失,但行为人难以查处的情形。

2019-12-17 19:2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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