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系国家职工,工作期间,挪用公款,另做他用,己被收押,但属情节轻微法院免予起扩,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其羁押期间的工资应不应补发呢?

河南 - 濮阳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临夏答疑法务

地区:河南 - 濮阳

您好,对于免予起诉的被告人,被告人如原系国家职工的,其羁押期间的工资不应补发。问题中,赵某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但因其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属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决定免予起诉。因此,赵某羁押期间的工资不应补发。

2019-12-09 21:08:0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濮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