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整容医院做微创的小手术。做完进床上休息,忽然疼痛难忍。我告诉了护士,护士表示这是手术后的正常反应。一个钟头后我的身体出现了抽搐。送进了急诊室,原来我对药物过敏了。在鬼门关转一圈后,我终于病情好转,我想医院向索赔,这样的话,法律支持吗?

湖北 - 宜昌 医疗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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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宜昌


1.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需要你方举证医院有过错。医院手术不当导致病情更严重,医院负有过错。
2.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推定医院有过错,你不用举证证明医院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3.因此,只要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诊疗的医务人员。
5.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019-11-27 13:08: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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