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针对实际情况,主要是指死亡病人的未成年子女和无生活来源保障的父母亲等其他亲属对吗?,因为他们的生活来源是病人的工资等收入这个因工死亡的配偶必须是无劳动能力的吗?请问什么时候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江西 - 赣州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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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盟优选法务

地区:江西 - 赣州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2019-11-17 14:4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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