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在一家单位上班,昨晚上一起喝酒吃饭的时候我才发现,他前段时间挪用了他们公司100万的资金给自己的一个亲戚使用,而且到现在他亲戚还没把钱还给他,他也没有把资金填补上,他这样构成犯罪吗?

湖北 - 宜昌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智选辩护团队

地区:湖北 - 宜昌

挪用公款归个人(给他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盈利活动的;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均构成挪用公款罪。你朋友在单位担任什么职务,他本人是否有权将100万资金借给别人,如果没有,就应受单位领导的指示,受谁的指示,很重要。

2019-10-29 15:44:3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宜昌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