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企业已经进入了破产还债的程序之中,公司的法人想要和企业的债权人就相关事项进行和解可以吗?如果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需要交给法院进行审查吗?审查确认之后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湖北 - 黄冈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商业竞争维权法务

地区:湖北 - 黄冈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破产还债程序中,企业法人可以与债权人会议进行和解,即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和解协议中应当规定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期限和办法,例如,减免债务的数额、分期或者延期偿付债务的期限等。 企业法人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后,应当交由人民法院审查。经人民法院审查认可后,人民法院应当发布公告,中止破产还债程序。 和解协议自公告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法人和债权人都必须履行,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变更。

2019-10-29 15:00:0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黄冈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