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06年1月我一朋友借我钱,约定是4月五日还款,也写了欠条,可是一直到08年都没还,这两年我一直在催他还,都一直没还,如果起诉他的话还在不在诉讼时效内?我会不会打赢官司。

内蒙古 - 通辽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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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的规定,诉讼时效是两年,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约定的还款日期是06年4月5号,但是他在约定的日期没有还款,那么从4月6日起,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你在从4月6号开始的两年之内可以提起诉讼。但是在两年之内,没有提起诉讼,也没有通过其他的方式要求他还钱,那么诉讼时效就过了,你还可以起诉,但是会丧失胜诉权,也就是不会打赢官司了。 可是,根据你的情况,你在两年当中一直催促他还钱,是你一直在主张自己的权利,那么诉讼时效会因为你的主张而发生中断,所以,诉讼时效并没有过。但是,需要你举证证明的是,你在两年的时间里向他主张过自己的权利

2019-10-23 13:3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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