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他们家的冰箱时,因为这个冰箱还没有到货就缴纳给了店家一笔定金,现在对方因为自身原因要延迟交货,我就打算解除买卖合同,对方应该双倍返还订金?对方应该怎么承担违约责任?

河南 - 开封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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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纠纷法律服务

地区:河南 - 开封

您好,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2019-10-15 19:4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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