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当中出现车祸导致受害者死亡,那么死亡赔偿金是根据平常的条例进行赔偿的吗?那么其中的丧葬费是与死亡赔偿金混合在一起的吗?这种情况下丧葬费又是如何进行赔偿的?

浙江 - 丽水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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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调解法务

地区:浙江 - 丽水

你好,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019-09-29 05:07: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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