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认识了一个男的,我们在一起了三个月,发现双方性格不合,他的很多行为为我所不能接受,于是我提出分手,他便在我朋友堆里到处散播关于我的隐私损害我的名誉,我想打官司告他,有没有好的建议?

河南 - 郑州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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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答疑法务

地区:河南 - 郑州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打官司是打证据,对于双方来说都要付出成本,诉讼时解决纠纷的最后一步。关于你的纠纷,及时诉至法院,法官还是调解。当然,关于对方损害名誉的事情,你可以保存证据报案或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或恢复名誉。

2019-09-16 23:44: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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