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区门口有一家中餐馆味道还不错,价格也实惠,所以我和很多邻居平时上班的时候都从那里打包饭菜。结果昨天我们都出现了食物中毒的现象,我们可以要求餐馆赔偿吗?

北京 - 西城区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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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法务

地区:北京 - 西城区

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法律规定是这样的——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2019-09-14 14:07: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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