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欠了李某等多人的钱财拒不归还,李某和其他几位债权人是否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优先享有受偿权呢?杨某有一处房产被李某等多位债权人查封了,如杨某还有其他财产,李某是否可以优先受偿呢?

江西 - 南昌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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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法务

地区:江西 - 南昌

您好, 视情况而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问题中,李某及其他几位债权人均无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因此均不存在优先受偿权。但如果杨某除了该处被李某等多位债权人查封的房产外,还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则债权人应按照执行庭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即李某可以从拍卖房产所得价款中,以其债权先执行为由予以受偿。

2019-09-03 16: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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