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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解析法务
地区:宁夏 - 石嘴山
您好!首先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无故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您在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后即使没有续签,劳动关系也是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才届满,因此目前您的劳动合同还在履行的过程中。至于用人单位因从江苏苏州搬迁到浙江湖州,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上是明确了工作地点的,您如果不同意跟随搬迁,您们双方是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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