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说她因为有些事情耽搁了找证据,于是提交证据的时间迟了一两天,法院判定她放弃了举证权利,不组织质证。我对这方面挺好奇的,想问一下关于民事诉讼的举证有什么期限规定吗,超出期限后有什么后果?

广东 - 惠州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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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在我国,举证期限有两种确定方式:一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举证期限,二是法院指定不少于30日的举证期限。无论哪种方式,当事人必须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如果逾期提交法院将不组织质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就不具有证据法上的效力,法院判决时也不会采用该证据。法律如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实施证据突袭,从而降低司法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2019-07-25 19:4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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