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河南的小企业工作了三年了,一直都挺好的,知道上个月换了一个财务部的主管,然后就开始天翻地覆了,这个月要发工资了,然后财务部那边结算,就说我违反了劳动规章制度,要对我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可是他罚款也太多了,去掉了50%的工资,我还用生活吗,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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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依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里对于职工违反规章制度所规定的惩罚措施是合法有效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如果职工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有权进行处罚,但处罚标准不得超过员工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罚款后剩余金额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对该惩罚(包括罚款)不服的,有申辩权,还有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的权利。

2019-07-19 18:1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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