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个人他应当履行某个的义务,但是他拒绝去履行,那么在打官司之后,法律要求他根据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去履行自己的义务,去支付足够的金钱,但是他依旧拒绝履行,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假如他已经退休,那么退休金没有明显超过当地的生活水平,那又是否执行该义务?S。

江苏 - 泰州 退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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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谈判法务

地区:江苏 - 泰州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退休金没有明显超过当地生活水平,一般不执行。

2019-07-14 04:5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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