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无故的有一笔钱打进我的银行卡,我觉得怎么有那么好的事,自己就跟朋友去旅游啊,还买了一套房子,过了一年后,有司法机关来了一个追诉求书,说我涉嫌盗窃,需要去法院协助调查,后来一想是不是跟这笔钱有关系

台湾 - 基隆市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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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 - 基隆市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案情所述,别人打到你卡上的钱,不属于你占有,而属于银行管理者占有,故你从卡中支取该笔存款的行为,涉嫌盗窃,如果达到刑事追诉的立案标准,则可能构成盗窃罪。

2019-07-05 01:04: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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