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孩子在没有家长看护下独自在商场溜冰场滑冰,在溜冰的过程中,摔倒并倒在杨(成年人)某脚边,杨某为躲闪指使倒地,其左脚冰刀将孩子脸部撞伤。后送医治疗后,脸上留下了一道疤痕,目前孩子一家正在控告,商场该负责吗,对于这种应如何赔偿

湖北 - 咸宁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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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维权顾问

地区:湖北 - 咸宁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

2019-07-03 10:01: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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