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结婚的时候在影楼拍摄了一套写真,照片经过PS与本人相比有点差距,很多熟人不细看认不出的程度,因为照片非常漂亮,影楼的经理未经我表姐同意,将她的很多张写真照片放在橱窗里吸引顾客,我表姐很生气,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主张影楼侵犯了肖像权

江苏 - 无锡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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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法务团

地区:江苏 - 无锡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赢利为目的。如果不涉及隐私,也未造谣毁坏你名誉,更未营利,是不涉及犯法的。

2019-06-19 18:48: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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