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厂子聘用打惊农民老大爷71岁,在帮工经过中右手大拇指且生活主力手断掉一截半,现牵涉赔付问题,请问是适用人伤赔偿还是按人身损害赔偿赔付

广东 - 佛山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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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限定,另一方不履行奏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能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采取扣押、冻结、划拨、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将被执行人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以确保奏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但是,因工伤赔偿而向法院申请执行的,并不表示申请人就肯定能拿到赔偿款,如果在法院执行经过中,法院在采取了必要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无履行本领的,法院也可依法中止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人也可能不能拿到赔偿款。但是,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较小,如果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有肯定的财产的,工伤赔偿款通常情况下都是能够执行到位的。

2019-05-17 17:0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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