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时间驾车出游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交警现场处理,交警认为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对我进行处罚。我对公安机关的处罚行为不服,就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我对复议决定也不服,可以撤回自己之前的行政复议吗?

西藏 - 林芝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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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法务

地区:西藏 - 林芝

关于行政复议申请的撤回。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撤回复议必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只有申请人申请才能撤回;
(二)申请人必须是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申请人提出撤回申请。即使被申请人在复议期间改变或者撤销了原来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必然导致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只有申请人愿意接受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并自愿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才可认定为撤回。如果申请人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对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要求赔偿的,行政复议应当继续进行;
(三)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必须是在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
(四)申请人必须说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能是规避法律,不得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不能是因受到被申请人的胁迫

2019-05-15 00:38: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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