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学校课间休息的时候,自己拌倒在我儿的腿上摔断了两颗牙齿,请问我需要承受法律职责吗,

江苏 - 镇江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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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镇江

你好!根据侵权职责法的限定:第四十条无民事做法本领人或者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组织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组织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受侵权职责;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组织未尽有管理职责的,承受相应的增加职责。故,
首先,用脚拌倒你家小孩的那个同学的家长承受主要侵权职责,
其次,是学校如果有未尽有管理职责,存在犯错的话,承受增加职责;再次,就是如果你家小孩自身也有肯定的犯错,比如,先主动动手惹的对的,另一方还手或伸脚等,这只是律师的假设,也是要承受肯定的自我职责的。希望能够帮到你。

2019-04-22 15:2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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