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单位之前在保险公司给我们每位员工都保了保险,6天前我们乘坐公司的大巴下班时与一辆货车相撞导致我们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公司向保险公司拿回了我们可以得到的赔偿后却将赔偿金扣留,这样属于什么行为?相关责任人需不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 - 三门峡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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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法律顾问

地区:河南 - 三门峡

单位向第三方追回的赔偿金,经追回后,单位需要发放给应当获得赔偿的员工手中,不得扣留。单位将赔偿金扣留,经过索要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交出的,其行为构成侵占。数额较大的,则构成侵占罪。对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有人提出告诉后,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2019-04-21 03:55: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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