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内男方出轨,而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欠有很多外债,房屋证上添加了我的姓名,这能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广东 - 河源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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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顾问

地区:广东 - 河源

夫妻能够商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有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有所有。商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无商定或者商定不明的,隶属夫妻共有财产,归夫妻两方所有;隶属一方财产的,归一方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商定,对两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商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欠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商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配共有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有下列重大借口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糟塌夫妻共有财产或者虚构夫妻共有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有财产利益做法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认可支付相关医疗花费的。

2019-04-14 17:52: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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