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叔叔之前做生意,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被公安机关带走了,后来婶子为叔叔办理了取保候审。是否代表着就没有事情了啊?如果取保候审到期了,那是否会再次被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带走?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另外当初取保候审的时候还缴纳了保证金,这个保证金是否会退还?

浙江 - 杭州 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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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纠纷法务

地区:浙江 - 杭州

取保候审并不是一个最终的刑罚,只是侦查阶段的一个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所以一年的期限届满时,如果没有发现起诉违法事实,应当解除取保候审,或者依情况向检察院请求批捕。法条依据:第二十条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执行机关收到决定机关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通知后,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决定机关。第二十一条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2019-04-13 12:29: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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