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喝酒的人都要承受职责的,当然死者也要承受部分职责,不过无劝酒承受的职责应当适当减轻。如果是劝酒导致酒精中毒或酗酒发生意外丧命,劝酒者承受的职责就会大些。承受职责的方式也只有从经济上给以适当的赔偿。承受赔偿的分额首先应当由同桌喝酒的人与死者亲属共有商量确定,商量不成时,死者亲属能够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法院裁决。 其借口如下:谁都知道喝酒的肚量有大有小,喝酒后酒精会对人的身体带来极大的危害,对生命健康的安全有着不可预见的后果,按照《民法》限定,人人都依法享有生命健康权,所以,同桌喝酒的人都有着提醒和劝阻他人不能喝酒或者少喝酒,并对其安全给以照看的职责和义务,特别是要驾车出行的人,要尽可能避免意外的发生,由于大家无尽有这个义务,所以就应当承受相应的连带职责。
2019-04-07 14:22: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