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快递代理点签订转让协议,转让费30万(不包含甲方给快递总部的押金),乙方让甲方退还两万订金,甲方说乙方违约,不愿送还

浙江 - 宁波 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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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相同,但却有本质差别。“定金”还是“订金”,定金与订金的差别哪个能退还,确实困扰了众多人。具体来说,“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是履行合同保证金,定金具有双重保证性,即同时保证合同两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托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会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两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可视为“预付款”或“诚意金”,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商定的债务的,有权要求返还。也就是定金不可退,订金是能够退还的。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限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要求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花费。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要求,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两方可否商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要求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纷争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限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两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定金与订金的差别,主要表现在:
一、托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商定应托付定金而未托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背;而托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商定应托付订金而未托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背。
二、托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两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三、定金的数额在法律限定上有肯定限制,例如《保证法》就限定定金数额不超出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商定,法律通常不作限制。
四、定金具有保证性质,而订金只是一方做法,不具有保证性质。

2019-02-28 13:1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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