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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深度解析员
地区:贵州 - 贵阳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限定,夫妻提议离婚的法定借口之一是“因感情不和分家满两年的。”这是指夫妻因分家而提议的法定的离婚借口,这条法定的离婚借口由两个必备要件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的离婚借口。两个必须要件是:1、因感情不和;2、分家满两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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