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河北律师 > 保定律师 > 清苑区律师 > 清苑区公司上市律师
  • 清苑区公司上市律师-孙术校律师
    河北术校律师事务所 河北保定
    5.0

    来自559人评价

    帮助人数:8675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7-2222-1671
    更多> #律师简介:孙术校律师,河北保定人。河北术校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保定市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主办和参与各类案件数百起,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先后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累计为顾问单位挽回数千万不应有损失;曾成功代理北京程某交通肇事案(被判6个月缓期执行1年),石家庄段某离婚财产纠纷案(涉案金额1320万),邯郸魏某故意伤害案(正当防卫辩护成功无罪释放),邢台张某故意杀人案(死刑立即执行辩护成功改判为无期徒刑),保定郝某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由20年改判为10年),张家口胜达进出口公司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1.7亿),唐山王某工伤、劳资纠纷案(涉案金额700万);正是这种坚韧、严谨、以人为本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当事人的普遍认可......
    咨询律师
  • 清苑区公司上市律师-张弘律师
    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东湖商业中心2号楼2412
    5.0
    帮助人数:86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6-9113-7553
    更多> #律师简介:张弘律师,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张弘律师团队负责人。毕业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曾就职于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从事资本市场业务,曾就职江苏海越律师事务所从事大量经济合同纠纷业务,执业以来承接各类民商经济案件200余起。具有丰富的企业客户服务经验、经济合同案件承办经验。张弘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勤勉敬业、诚实守信”的执业理念,精益求精地办理每一个案件,竭尽全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了解案情、研究案件、准备诉讼方案、与承办部门沟通,到案件开庭审理等各个环节,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客户至上的敬业操守、扎实的法学理论及细致耐心的沟通方式,为委托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当事人信任与赞誉,获得了一致好评。业务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各类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仲裁、商业仲裁、婚姻家事、交通工伤、个人及企业非诉业务、不良资产、资本市场业务。
    咨询律师
  • 清苑区公司上市律师-杨少宁律师
    河北正雄律师事务所 曲阳县人民法院对面
    5.0

    来自56人评价

    帮助人数:672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9-3225-3447
    更多> #律师简介:杨少宁律师--保定曲阳县执业律师,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杨少宁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近年来,承办过包括河北,北京,山东,天津等全国各地各类案件近百起,其中大量为疑难、复杂的刑事、民事案件。杨少宁律师执业以来秉承“案件无大小,认真对待每一位当事人,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理念,以良好的执业素养、敏捷的思维和深厚的法律功底在所承办的案件中仗义执言,积极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也获得了法庭的尊重和认可!杨少宁律师在多年的法律生涯中,积累了深厚的人脉资源,与公、检、法机关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为政府立法、依法行政献言献策!业务领域:刑事辩护、民商事代理、行政诉讼、劳动争议代理、公司收购与兼并、股权转让、尽职调查、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办案风格:认真严谨、探求法理、博采众长、成竹在胸;执业信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释法,拼理力争!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保定律师 清苑区律师 清苑区公司上市律师
  • 若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将依法停止其股票在证券市场公开交易:公司失去上市资格条件,如股份总额、股权分配变化;未及时、真实披露财务情况或故意虚报财务会计报告;有重大违法行为被证实;连续三个财政年度经营亏损。 #公司经营 1396次阅读
  • 犯罪主体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故意实施背信行为,明知会损害公司和证券市场秩序。其行为包括违背诚信义务,进行不公交易,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罪行侵害的是公司股东权益和市场规则。 #公司经营 1437次阅读
  • 该《管理办法》针对股改后A股的战略投资,旨在规范外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目标是引入海外先进理念、科技和资金,优化公司治理,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 #公司经营 905次阅读
  • 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规定旨在防恶意收购,达75%以上可终止上市。此规则防止股权收购限制,当收购者持股超过已发行股份75%后,禁止公司继续上市,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判断时以此规则为准。 #公司经营 1054次阅读
  • 未经许可或授权转让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政府已设立相关法律和政策严格限制。此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擅自发行股票罪,需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经营 1091次阅读
  • 关于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量刑标准规定,行为人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导致公司遭受严重损失,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接受罚金或罚款制裁;若导致公司遭受巨额损失,则应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同样需接受罚金或罚款制裁。 #公司经营 1226次阅读
  • 对于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犯罪既遂者,根据损失程度不同,处罚有差异。造成严重损失者,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或拘留并罚款;情节特别恶劣,致严重损失者,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及高额罚金。 #公司经营 843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