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山东律师 > 聊城律师 > 聊城经济开发区律师 > 聊城经济开发区工程款纠纷律师
  • 聊城经济开发区工程款纠纷律师-高洁璞律师
    山东联森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奥森路孟达商务中心1号楼13层
    5.0

    来自25人评价

    帮助人数:1239
    #律师标签:涉外代理经验,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0-6357-0725
    更多> #律师简介:律师电话:18063570725(微信同号)。法学硕士,十余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在办理各类非诉业务和诉讼、仲裁业务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担任多家企业法律服务。擅长的业务领域:公司法律顾问业务、各类民商事诉讼及仲裁案件代理、刑事辩护业务、股权纠纷、涉外法律业务。掌握必要的财会和税务知识。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办理过多起涉外合同纠纷、涉外见证等涉外案件。严谨务实高效,诚恳低调好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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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聊城经济开发区工程款纠纷律师-李萌萌律师
    山东鲁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中心6号楼11层
    5.0
    帮助人数:50
    #律师标签: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85-6351-9897
    更多> #律师简介:李萌萌,山东鲁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本科学历,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一直坚持以精湛的专业技能、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勤勉尽职的职业道德为当事人提供最佳的法律服务。业务涵盖刑事辩护、劳动管理、合同管理、企业风险管理、知识产权、医疗纠纷、房地产、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等领域,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医疗事故、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知识产权、房地产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等诉讼业务,并为多家企业单位提供专项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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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聊城经济开发区工程款纠纷律师-孙玉蕾律师
    山东永圣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177号当代国际广场核心商务区10号楼西座16层
    5.0

    来自130人评价

    帮助人数:7385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153-0635-0923
    更多> #律师简介:孙玉蕾律师,女,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历,2002年通过司法考试,2010年获得了婚姻家庭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自2003年起执业至今,凭借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诉讼技巧,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高度的工作责任感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其执业理念。孙玉蕾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听取当事人陈述耐心细致、法律分析全面精准、应诉策略高效专业的执业特点,成功代理了涉及民事、商事、行政、刑事等各类法律案件。在处理各类案件时,运用女性独特的思维方式,办案技巧,有力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同时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孙玉蕾律师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宗旨在追求公平正义的法律道路上不断探求。曾在多家网站设有孙玉蕾律师网上咨询室免费为社会广大群众解答相关法律知识,得到了广大咨询者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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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聊城经济开发区工程款纠纷律师-夏书领律师
    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 聊城市高新区华建一街区办公楼10楼1002室
    5.0
    帮助人数:1161
    #律师标签: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
    136-8635-5397
    更多> #律师简介:2009年7月到2013年7月在山东·昌华造纸机械有限公司做技术员。,2013年7月到2017年4月砸i北京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班做机械工程师。2016年以410分的高分通过司法考试,转行做了律师。2017年4月到2018年6月在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做实习律师。实习期间,熟悉了各个部门法的事务操作,顺利地通过面试。从面试通过至今在山东舜翔(聊城)律师事务所做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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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当事人仍有诉讼权利,但须注意,若款项分批支付,应在对方明确表示不还款的那天算起,每笔三年诉讼时效。若为分期付款,时效从最后一期到期未履行时开始计算。 #建设工程纠纷 849次阅读
  • 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中,若发包方未按期支付特定建设费,且已到期,可协商以工程所有权抵债,享有法定的建设工程债权优先受偿权。这种权利高于一般债权,有时优先于物权持有者,体现了对这类债权人权益的法律保护。 #建设工程纠纷 1461次阅读
  • 工程款纠纷中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受害方得知权益受损且被告确认侵权时起算。时效针对侵权受害者,若在法定期间内未主张权利,被告将有权以诉讼时效抗辩,超期则可能丧失胜诉机会。 #建设工程纠纷 1465次阅读
  • 建设工程中的优先权是除斥期间性质,非诉讼时效范畴。承包方有6个月自工程完工或约定期限届满起的行使期,以求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针对工程折价或拍卖款项具有支配权。理解并正确运用这一法律规定至关重要。 #建设工程纠纷 1277次阅读
  • 建设工程优先权属除斥期间规定,不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承包人享有自工程完工或合同约定完工日起六个月的行使期。此期间,承包人对工程价款有优先受偿权,可在工程折扣或拍卖中获得清偿。 #建设工程纠纷 1216次阅读
  • 建设工程承包商拥有债权优先受偿权,当发包人欠款且工程款项确认、清算期满,承包商可协商折算工程,优先获得折价款项。此权益高于一般债权人及财产所有人,法律保障特殊债权人的利益。 #建设工程纠纷 1390次阅读
  •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保障承包商权益,当工程可能贬值或被拍卖时,他们有优先求偿权。设定旨在确保承包商劳动投资回报。适用条件:工程正常施工并交付,以及停工时承包方对价款有补偿权。 #建设工程纠纷 85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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