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云南律师 > 红河律师 > 开远市律师 > 开远市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
  • 开远市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邹晓芸律师
    云南兴津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新体育馆D-3幢
    5.0
    帮助人数:134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5-2995-1203
    更多> #律师简介:邹晓芸律师执业于云南兴津律师事务所,执业已有8年多,持有云南省律师协会颁发的《刑事专业律师证书》。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自工作以来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多种罪名的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工作期间服务于多家顾问单位,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有较好把控,能全方位为公司决策提供法律根据、出具法律意见,有效减少公司诉讼风险。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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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远市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杨俊律师
    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蒙自市银杏路6号
    5.0
    帮助人数:111
    137-0863-0789
    更多> #律师简介:杨俊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执业12年,长期担任政府、行政机关、公司及金融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擅长法律顾问、法律风险防控、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刑事辩护,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及诉讼经验,能专业、诚信、严谨、高效的服务每一位客户,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执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银杏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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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远市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郑召君律师
    云南鹏志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建水县 幸福花园南区36-1二楼
    5.0

    来自66人评价

    帮助人数:1907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会外语,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3-1336-4911
    更多> #律师简介:郑召君云南谣光(建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红河州律师协会副会长、三级律师、人民监督员、云南省律师协会稳边固防研究委员会委员、云南省律师协会乡村振兴及涉农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专注于刑事案件精细化辩护,兼顾民商事案件,曾经成功辩护过重大走私、抢劫、抢夺、盗窃、偷越国(边)境类案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帮信罪等重大疑难案件。联系电:1831336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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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远市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马帅律师
    云南众序(金水河口岸)律师事务所 金平县金河镇体育广场河东南路16号7栋
    5.0

    来自84人评价

    帮助人数:877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9-6946-0201
    更多> #律师简介:马帅律师,云南众序(金水河口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师,专业领域:民商事(合同、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元阳人、哈尼族、常驻蒙自。联系电话:159694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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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远市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张耀律师
    云南众序(金水河口岸)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河东南路16栋7号
    5.0

    来自12人评价

    帮助人数:440
    #律师标签: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7-8825-1991
    更多> #律师简介:张耀律师自2014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先后执业于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及云南谣光律师事务所,现执业于云南众序(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律师事务所,并担任合伙人。执业期间担任多家政府部门及企业法律顾问,承办过众多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张耀律师以维护当事人最大利益为宗旨,积极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减少经济损失、从轻减轻判处。专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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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远市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马一律师
    云南盟志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蒙自市天马路中央大街12幢4楼
    0.0
    帮助人数:417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7-5261-2277
    更多> #律师简介:本人于2012年9月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3年5月至今在云南盟志律师事务所工作。从业期间,担任多家政府部门、企业的法律顾问,主要处理合同、侵权等纠纷案件及所涉民商事争议解决,用专业的服务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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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指: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建设工程纠纷 1465次阅读
  • 非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由于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不规范操作所导致的事故,比如: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直接造成的事故。 #建设工程纠纷 1135次阅读
  • 施工出现事故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建设工程纠纷 1158次阅读
  • 工地死人了安全员是否有责任需要根据具体事实来进行判断。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监管义务,需要承担责任。《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876次阅读
  • 通过以下认定:1、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2、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却没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按不构成犯罪处理,或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或按有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1248次阅读
  • 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1、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法规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2、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纠纷 859次阅读
  •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当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明确禁止建设工程领域的居间行为,居间合同原则上因属有效,居间费的收取也属合法。但建设工程的居间行为应限定在合法范围内,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否则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 #建设工程纠纷 120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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