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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筠连县动物伤人律师-刘驰律师
    刘驰律师 推荐
    四川瑞龙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
    5.0

    来自45人评价

    帮助人数:513
    #律师标签: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
    138-9092-4104
    更多> #律师简介:刘驰,四川瑞龙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四川省筠连县人,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2年,曾就职于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多次获得嘉奖,数年间办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上千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刘驰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5115201810045909。主要执业领域:婚姻家庭纠纷类案件,人伤亡类案件,合同经济纠纷类案件,刑事辩护类案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业务。擅长于法律知识与实践的结合运用,从事法律工作以来一直勤勉敬业,诚实守信,您的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值得托付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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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流浪动物的管理者,如果流浪狗要伤害人类,责任通常由其原来的主人或者现在的管理者来承担。然而,一旦这些流浪动物被遗弃,寻找它们的原主人就会变得极为困难。如果长期为流浪动物提供食物并提供自由活动和居住场所,这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饲养关系,并可能演变成实质上的领养行为。 #损害赔偿 926次阅读
  • 动物饲养人或管理者应对其动物伤人的情况负法律责任,但如果受害者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伤害,饲养者可减轻或免除责任。对于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伤人,饲养人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损害赔偿 1294次阅读
  • 《民法典》规定,因未对动物采取安全防护导致他人伤害或损失,动物饲主或管理者需担责。如受害方故意或严重过失,责任可减轻。禁养危险动物致人损害,饲主照常负侵权责任。 #损害赔偿 941次阅读
  • 中国法律对饲养动物侵权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论饲养者有过失与否,动物伤人需担责。受害人故意挑衅则自负全责;重大过失可减轻责任。被咬伤后,受害者有权索赔医疗、误工、护理等费用,以及交通、住宿等额外开支。若致残,可追偿残疾赔偿、护理等费用,包括后续治疗费用。 #损害赔偿 1315次阅读
  • 宠物狗在他人照管期间咬人,饲养者或管理者通常担责。若受害者或第三方有过失,责任可能减轻。责任人需赔偿医疗、护理、交通等相关费用,并补偿因伤致误工的经济损失。 #损害赔偿 1173次阅读
  • 如果受害者故意或严重疏忽导致被犬只咬伤,且犬只看管人能证明这一点,便可免除法律责任。否则,若看管人无法证实此情节存在,则将不可避免地承担相应的赔偿之责。 #损害赔偿 1135次阅读
  • 在遭遇犬只攻击时,人们有权采取紧急避险。一般情况下,紧急避险者无需承担责任。但如避险过度造成他人损害,需承担适当民事责任,前提是应急措施使用不当或超越必要界限。 #损害赔偿 119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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