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挖水渠破坏草地不到二十亩?
[律师回复] 在工地上挖水渠破坏草地不到二十亩,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但需承担行政责任,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具体如下:
? 行政责任:根据《草原法》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六条规定,非法使用草原,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使用的草原,限期恢复植被,并处草原被非法使用前三年平均产值六倍以上十二倍以下的罚款。非法开垦草原的,由县级以上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破坏草地者可能需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或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等费用。
若破坏的草地属于湿地,还需依据《湿地保护法》承担相应责任,具体可参考相关法条。建议及时采取措施恢复草地植被,减少损失,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