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单纯的居间合同怎么会有下家说明你签的是三方合同,即居间买卖合同,因此不存在未签买卖合同这一说。
其次,打官司,一般尚未实际交付的房屋,且购房款未支付超过70%的,不会判强制卖掉。但你想只退赔定金就结束也是不可能的。会判赔偿损失。而这个损失,是以你明确提出拒绝卖房要求解除合同之日时,此房或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价,与当初合同约定的房价之间的价差。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因为购房和打官司发生了其他合理费用,也会被计算为损失。这都是你要赔给对方的。第三,因为你违约,所以接下来中介公司还会找你索赔,数额就是居间合同上约定的,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中介费总和。
最后就是打官司交给的诉讼费,按规定也是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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