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四川律师 > 绵阳律师 > 安州区律师 > 安州区财产分割律师
  • 安州区财产分割律师-刘波律师
    刘波律师 推荐
    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 江油市银河干道城馨印象商住楼四楼
    5.0

    来自96人评价

    帮助人数:724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50-8219-2260
    更多> #律师简介:刘波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毕业,现在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执业。刘波律师,从事法律行业数年以来,一直坚持提升自身的法律专业水平,不断钻研总结法律知识,竭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数起典型法律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事务诉讼实践经验。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法律案件,并擅长相关法律事务的处理。坚持以“高效、诚实、信用、尽责的执业理念,并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念让刘波律师在维护法律公正的道路上勇敢前行,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咨询律师
  • 安州区财产分割律师-唐建国律师
    四川翠云律师事务所 绵阳市涪城区1958二期
    5.0

    来自20人评价

    帮助人数:2774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
    150-8216-9163
    更多> #律师简介:本人十分热爱律师职业,特别忠诚于法律和事实,并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尽职尽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想为当事人所想,急为当事人所急”是本人一贯的执业风格。本人自执业以来,在当地和全国各地代理了大量的刑事、合同、经济、公司、商事、婚姻家庭、劳动工伤、交通事故等诉讼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也深受当事人的认可。同时在多家律师机关、公司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他们提供高效的优质的法律服务,避免了单位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也深受他们的好评。本人从事法律工作数年,积累和总结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办案经验和业务素养,希望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咨询律师
  • 安州区财产分割律师-吕建律师
    四川龙洲律师事务所 绵阳市平武县龙安镇红星街171号
    5.0
    帮助人数:36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8-8285-8397
    更多> #律师简介:吕建律师,2006年西南科技大学法学本科毕业,2006年9月至2016年9月,在平武县南坝镇法律服务所职业,职务主任,2016年9月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9月至今在四川龙洲律师事务所职业。
    咨询律师
  • 安州区财产分割律师-四川太白(涪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川太白(涪城)律师事务所 绵阳涪城区高新区火炬北路22号2幢3层5-7号
    0.0
    帮助人数:22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139-9018-8662
    更多> #律师简介:曹文均律师1878050428,刘波律师15082192260,四川太白律师事务所于2001年通过原国资所改制成立,系四川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四川省律师行业文化名所,经过四十年沉淀积累,现已发展成为四川省绵阳地区领先的综合性规模化律师机构。太白律所设立有公司专业组、地产专业组、刑事专业组、民事专业组、破产重整组等多个专业部门,目前拥有四十余名执业律师及行政人员,能够为客户提供跨领域、多层次的法律服务,满足客户的多元化法律需求。太白律所同时拥有江油办公室和绵阳办公室,具有一流现代化办公环境,能够为律师提供舒适的工作环境以及跨地区办公平台支持。太白律所以勤勉、专业、追求卓越为理念,多年来在政界、商界及业界内享有盛誉,多次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及行业协会的嘉奖和表彰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绵阳律师 安州区律师 安州区财产分割律师
  • 婚姻关系期间,个人婚前购房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特殊规定或协议。此外,人身伤害赔偿、专门为一方设计的日用品、遗嘱或赠与契约中明确指定归一方的财产,也应视为个人财产。 #婚姻家庭 990次阅读
  • 婚前购置房产一般不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婚后通过婚姻期间所得或共同出资购买、婚后实际使用的房产,才属夫妻共有财产。如在婚前购房且无共同参与,即使婚后成为共有,法律上也会视具体情况而定。 #婚姻家庭 1491次阅读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共有资产被视为共同财产,除非双方事先达成明确协议。这些财产包括婚姻期间所得的一切资产,夫妻双方对其享有同等处置权。婚姻持续期间是指自男女双方结婚至其中一方离世或解除婚姻关系前的时间段。 #婚姻家庭 1083次阅读
  • 离婚时,夫妻共有财产需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依据法律裁决,优先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及无明显过错方利益。分居期间所得收入(如工资、奖金、投资等)视为共同财产,均需列入分割范围。 #婚姻家庭 1187次阅读
  • 夫妻在婚姻期间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内或婚前财产归属,包括将共有房地产转变为个人财产。这主要通过双方自愿协商,以赠与形式转移房产所有权,实现财产独有化,不受另一方影响。我国法律支持这种财产自主约定。 #婚姻家庭 1493次阅读
  • 婚姻期间,夫妻共同拥有并享有所有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继承赠与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知识产权收益归属根据产生于婚委期间与否来确定。 #婚姻家庭 934次阅读
  • 分居期间购置的车辆仍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居不等于离婚,婚姻关系依然存在。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车辆,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收入,因此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家庭 1358次阅读
  • 代理方: 被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为当事人整理银行流水,查找转账异常之处,并在庭审中为法官陈述清楚该转账的真实用途,为赢得官司提供了关键证据。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法律分析:提供法律咨询与帮助,离婚诉讼涉及到很多法律专业知识,当事人未必都懂,比如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损害赔偿、诉讼程序、收集证据等等。有了诉讼请求,还必须有证据了证明自己的主张。根据法律,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事实婚姻分居七年之久,通过诉讼帮助原告解除婚姻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原告无被告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2010年起诉因为联系不上被告而撤诉。本律师查询了被告的身份信息和不动产信息,根据不动产上的居住信息,法院才联系上被告。被告方强调已经支付2010年至2014年的部分抚养费,本律师依充分论证了被告从2010年起就给过任何抚养费,且依据现在生活说明,离婚协议约定的金额根本不能满足现在孩子生活所需。法院依法给出了对原告有利的判决 详细案情>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