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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54″

    债权债务转让会产生税金吗

    王萍律师

    王萍律师

    1、债权转让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三)转让财产收入;…”对于 “转让财产收入”的具体含义,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因此,转让债权的公司如有超出债权的转让所得,应一律并入其收入总额计征企业所得税。

    2、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不征流转税。

    3、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不征印花税。


    收听量:300 2018-05-22
  • 1′52″

    债权债务有那些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债权债务有:债分为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侵权行为之债。

    (1)合同之债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


    收听量:300 2018-05-22
  • 56″

    民间借贷需要注意什么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民间借贷需要订立书面协议,并且注意妥善保存借款协议。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一方予以否认,对方就会因为拿不出证据而陷入“空口无凭”的境地,即使诉至法院,出借人也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在保管好借款凭据的同时还需要保留借款支付方式。


    收听量:300 2018-05-16
  • 46″

    夫妻共同债权与债务有什么区别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夫妻共同债权是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并共同享有的的财产权利,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而产生财产义务便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负有的义务称为债务。夫妻共同债权与债务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是财产权利一个是财产义务。


    收听量:300 2018-05-16
  • 1′4″

    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 )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转为资本; (三) 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利息等; (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收听量:300 2018-05-12
  • 1′5″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以致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之权利。

    我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73条明确规定了债权人之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收听量:300 2018-05-12
  • 1′11″

    借贷担保纠纷如何处理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处理民间借贷的方式很多,其中最合理的方法就是调解,仲裁,诉讼,如果证据充分的话可以直接的起诉至法院。

    借贷担保纠纷中,针对诉讼中的一般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条款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借贷担保中,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偿还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或者直接起诉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承担偿还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收听量:300 2018-05-12
  • 55″

    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吗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好多朋友会问欠款执行会强制执行一辈子么。这个问题反映出好多人的心声。目前来说一旦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就会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欠款人的财产线索,包括银行账号、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等。执行局一般坚持只要被执行人有财产就可以执行的原则。所以与其逃避,不如和对方进行协商解决,达成一个具有可行性的还款计划,这样以防对方将你列入黑名单,个人征信受到严重影响。

    在我国很多省份比如在南方发达地区,很多省份对于欠钱不还甚至要让其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建议大家不要以身试法,知法犯法。在可以还清的情况下,尽量和对方达成一个和解。


    收听量:154 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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