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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10″

    债权可以转让吗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一般来说债权可以转让,需要以下生效条件: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另外,还有一些债权不得转让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收听量:307 2018-05-11
  • 32″

    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李海涛律师

    李海涛律师

    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履行地。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如果是出借人起诉借款人,主张还本付息,以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收听量:305 2018-05-18
  • 1′13″

    借贷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借贷担保人的责任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种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收听量:305 2018-05-16
  • 28″

    债务人把钱转移给子女怎么办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债务人为了躲避债务,将名下的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的,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可以主张转让行为无效,债权人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财产转移行为。


    收听量:305 2018-05-12
  • 46″

    民间借条和欠条有什么区别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借条与欠条最大的区别在于,借条证明的是双方的借款关系,欠条证明的是欠款关系。

    在民间借贷中,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条往往是基于借贷关系而产生的财产权利义务,而欠条是基于双方之前的买卖关系、承包关系、租赁关系、劳务关系等形成的欠款关系。


    收听量:305 2018-05-12
  • 49″

    借钱赌博法院是否支持偿还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赌博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只有合法的借贷关系才受法院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因此,借钱来赌博属于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法院不会支持偿还。


    收听量:305 2018-05-12
  • 27″

    什么是债权债务关系

    李慧律师

    李慧律师

    债权债务关系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基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收听量:305 2018-05-12
  • 1′46″

    《合同法》对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收听量:305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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