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语音解答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
土地承包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42″

    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如何写

    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第一部分,应该拟定收回的主体单位名称和被收回人的名称。同时标明土地面积及坐落、证号(批文号)、用途,规费缴交情况和抵押查封情况。

    第二部分,结合【评估公司】的价值评估,明确补偿价格为多少万元,包括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拆迁补偿,以及可能存在的企业职工安置费用。

    第三部分,主要被收回人协助履行注销抵押登记,涉及查封的,应在个工作日内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查封。


    收听量:303 2018-05-18
  • 1′11″

    土地使用权年限怎么算

    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国务院颁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3条也有基本相同的规定。即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能够使用的土地年限不是从转让之日,也不是从开工之日重新计算,而是将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使用人已经使用的年限之后的剩余年限。

    例如,土地出让年限为40年,转让时已使用(已经受让土地后非政府原因导致的闲置仍视为使用)7、8年,则新的受让人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33年或者32年。


    收听量:303 2018-05-18
  • 26″

    土地使用权年限如何划分

    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收听量:302 2018-05-18
  • 28″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权的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收听量:302 2018-05-16
  • 31″

    土地使用权受到侵害该怎么办

    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他人非法侵占土地使用权人所使用的土地,是对土地使用权人的占有使用权的侵害。

    当土地使用权受到侵犯时,土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其权利,可以请求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侵害人排除妨碍、停止侵害、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

    土地使用权人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保护对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权。


    收听量:302 2018-05-14
  • 1′20″

    土地使用权要交什么税

    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一、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二、根据财税【2016】36号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三、 随征城建税(城市7%、县城5%、农村1%)和教育费附加3%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 

    四、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05%贴花。由立合同人缴纳。


    收听量:300 2018-05-18
  • 16″

    土地使用权依据是什么

    苏成生律师

    苏成生律师

    国土资源部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是由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现在是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有效依据。


    收听量:300 2018-05-16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