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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41″

    设计变更影响商品房质量购房人能否要求解除合同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购买人和开发商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情形以及由此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一)如遇到以下情景,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责任。

    1、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指在商品房预售之后,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整体环境等。开发商应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如经规划部门批准、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开发商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收听量:617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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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产权的房子如何司法拍卖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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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产权的房屋法院是可以进行司法拍卖的,竞买人拍得没有产权的房屋时,可以请求法院协助办理产权证明。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收听量:611 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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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官司打多久

    肖云崇律师

    肖云崇律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所以长的话近一年,快的话2,3个月也有可能。

    收听量:607 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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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税率是多少

    万鹿勇律师

    万鹿勇律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发布,通知附件明确了全面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税率,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物业管理行业属于第8项商务辅助服务中企业管理服务类,因此该类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

    收听量:605 2018-05-29
  • 50″

    商品房收房注意事项

    庞石磊律师

    庞石磊律师

    (1)、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2)、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竣工验收备案表》 最重要;

    (3)、房屋检验。收房过程中必须要掌握一个原则:“先验后收”。即购房者一定要先验收房屋(包括验收交房必须的文件),确认无误后再签署收房文件;

    (4)、新房验收的最终结果。

    房屋检验没有问题的: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验房交接表》等相关文件。在这个记录表上,应把检验情况逐一记录,凡是无法确认的事项,则不记录或写上“暂不清楚”、“无法认定”等字样。若发现问题,则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发展商限期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收听量:605 2018-05-26
  • 1′0″

    离婚房产析产公证费用

    周玲律师

    周玲律师

    四川实行按案标的额分段累加计收:

    标的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部分,按0.3%收取,最低收费300元;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按0.2%收取;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0.1%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按0.05%收取;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0.04%收取;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按0.02%收取;超过1亿元部分,协商收费。

    收听量:595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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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如何更名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材料,包括:(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5.军用土地申请登记的,提交全军土地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申请审核意见原件(土地权属证明),其中军用土地范围内的住宅用地,还应提交军队有权管理部门批复的征地文件(划分售房区方案)、建设计划;

    6.以出让、国家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因权利人名称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但权利人为自然人的除外;

    7. 其他必要材料。



    收听量:576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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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赠与房产给夫妻双方还可以撤销吗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婚前一方父母赠与小夫妻的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俩名下,或者有赠与协议约定是赠与当事人双方的住房,那么该住房产权属于小夫妻共有的财产。

    父母可以在夫妻俩离婚时授权收回赠与夫妻俩的住房,因为小夫妻离婚之后会分割该住房产权,严重违背了父母赠与住房的初衷,父母可以申请收回赠与的住房。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收听量:573 2018-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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