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音解答 >

语音解答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诉讼管辖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24″

    民事起诉的程序规定

    侯玉平律师

    侯玉平律师

    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民事诉讼的程序,起诉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同时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记明的事项应当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

    收听量:966 2018-06-09
  • 40″

    怎样才能说明案件到检察院了

    李佳佳律师

    李佳佳律师

    查询案件是否到检察院,可以和公安机关沟通了解、或者到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查询。

    1.先到侦查的办案机关询问是否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或者直接到检察院询问是否有某某人的案件移交过来。

    2.辩护人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公函、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查询即可;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开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律师可以选择省份登录查询。

    收听量:966 2018-06-06
  • 1′7″

    追加原告的法律规定

    侯玉平律师

    侯玉平律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十三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可不予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依法作出判决。

    收听量:965 2018-06-04
  • 2′9″

    被起诉后如何应诉

    李金龙律师

    李金龙律师

    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理的应诉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三、提交答辩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如当事人对于管辖法院有异议,可以根据上述规定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五、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六、按时参加开庭。依法提交证据,并互相质证、辩论,提出自己的主张。

    七、对于法院的一审裁定、判决,如不服,应及时上诉。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天,判决的上诉期限的15天,从受到裁定书、判决书之日起计算。

    收听量:966 2018-06-11
  • 1′11″

    立案侦察要多长时间

    李金龙律师

    李金龙律师

    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后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

    法律依据:依据《刑诉法》的规定,公检法在接受报案、控告、举报等材料后,应当迅速审查,以决定是否立案。

    收听量:955 2018-06-08
  • 1′8″

    民法中的隐私权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若干问题的意见

    140.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141.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收听量:954 2018-06-07
  • 1′48″

    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

    周玲律师

    周玲律师

    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都是多个责任主体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而且都是指在对同一权利人负责的多个责任主体中,部分责任主体承担有条件的给付责任,因一行为人的给付而使主体责任归于消灭。

    连带责任,是指债权人有权向多个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数个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负全部的清偿责任;多个债务人中的一个或数个已全部清偿了债务后,则免除其他债务人的清偿责任。各债务人在承担了超出自己应付的责任份额后,可向其他债务人追偿。在我国的民事法律中,明文规定的连带责任主要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连带责任、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和保证关系中的连带责任。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多数责任人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的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的一种责任方式不真正连带责任属于广义请求权竞合的一种。

    收听量:949 2018-06-05
  • 3′30″

    民事官司诉讼费是多少

    曹书珍律师

    曹书珍律师

    民事案件,可以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财产案件受理费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有不同的标准。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

    (1)非财产案件中的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按照分段累计办法交纳,具体交纳标准如下:不满1万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l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5)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6)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2条、134条的规定,申请支付类案件,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申请公示催告案件,每件交纳申请费100元。

    收听量:946 2018-06-06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